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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鲁东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022-11-29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工作,保证采购质量,明确采购流程,促进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科学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结合鲁东大学图书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文献资源包括纸质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纸质文献资源指纸质印刷本文献,主要包括纸质图书、报纸、期刊等,数字资源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阅读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主要包括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学位论文数据库、事实数据库、流媒体资源等。

  第三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的目的是满足我校教学科研的信息需求,构建覆盖全面、资源优良、具有鲁东大学特色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第四条 文献资源采购的原则是保证采购文献的思想性、先进性、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特别是数字资源的建设要成体系,即原始文献电子出版物与二次文献电子出版物的收藏要有体系,要保证二个覆盖:一是学校的学科要覆盖,二是不同类型的数字信息资源要覆盖,以实现构建基于网络的、覆盖全面的、资源优良的鲁东大学数字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同时应坚持纸质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统筹规划、互为补充,以更好地满足读者需求,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发展需要。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 图书馆成立文献资源采购领导小组,由馆长和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资源建设工作的副馆长任副组长,其他馆领导班子成员及文献资源采购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小组的主要工作是制定长期和短期文献资源采购规划、编制审核文献资源年度采购方案、核准特定文献采购等。

  第六条 图书馆受学校委托负责文献资源采购的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内容确定、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及监督。

第三章 文献资源采购的方式和范围

  第七条 文献资源的采购原则上应列入政府采购项目,按年度上报预算和项目库,通过学校招标完成。

  第八条 基于不同数字资源的独特性,数字资源的采购一般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其中国外数字资源及港澳台数字资源采购一般通过DRAA(Digital Resource Acquisition Alliance of Chinese Academic Libraries,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集团采购或地方集团采购方式进行,遵循DRAA集团采购或地方集团采购的集团采购原则。

  第九条 文献资源采购要与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相适应。学校教学与科研所涉及的学科、专业文献为主要采购对象;博士点、硕士点、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及学校重点引进的人才所涉及或从事的专业文献为重点采购对象。

  第十条 纸质文献采购以1年内出版文献为主,学校新增设专业可扩展为3-5年,并尽量采购到该专业以往出版的经典文献。

  第十一条 采购文献的语种必须考虑读者所使用的语言能力,其中专业文献以中文和英文为主。

  第十二条 持续采购符合鲁东大学图书馆确定的特色馆藏的文献资源。

  第十三条 尊重知识产权,未解决版权问题的文献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文献不予采购。

  第十四条 严禁采购含有违禁内容的文献及盗版文献。

第四章 文献资源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 纸质文献资源采购

  (一)国内版纸质图书

  1.根据征订目录、各种书展等选书现场、读者推荐书目及中标商提供的云服务平台等选出预采购图书目录。

  2.根据相关图书利用情况、图书单册码洋及分馆数量等确定采购图书的复本量。

  3.将选定预采购图书目录及复本量先后交由资源建设部主任、分管馆领导审核,其中单价超过10000元的大型成套图书,需交由文献资源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组织采购。

  4.批准采购的图书生成订单后交由中标商进行采购。

  (二)国内版纸质报刊

  国内版纸质报刊,为保持其连续性,一般情况下不对其订购品种进行频繁变动。在充分征询读者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对订购品种进行调整。大规模调整订购品种需由文献资源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

  (三)进口图书、报刊等境外出版物的采购,严格按照《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1号)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品种由资源建设部根据学校相关专业的专家推荐确定,由文献资源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采购。

  第十六条 数字资源采购

  (一)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读者需求,组织试用数字资源。

  (二)根据数字资源试用结果和数字资源采购原则确定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三)确认符合采购要求的纳入项目库申报序列。

  (四)项目库评审通过后纳入政府采购流程,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府采购招标

  (五)完成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后,发布使用。

第五章 验收与结算

  第十七条 图书馆成立文献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小组,由分管资源建设的副馆长任组长,文献资源采购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专家为成员,负责文献资源采购项目的整体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通知中标商开具发票,根据合同规定办理文献资源采购项目结算手续。

第六章 采购文件备案

  第十九条 文献资源采购相关部门各自负责纸质文献采购和数字资源采购项目所有相关文件的备案工作。

  第二十条 文献资源采购项目备案文件至少应包括:采购招标受理单、授权委托书、合同审签表、正式合同文本、履约验收书、采购文献发票等。其中正式合同文本必须为原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纸质资源采购办法》和《数字资源采购办法》同时废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