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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终止借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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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开通、终止借书服务管理规定

2019-09-20  点击:[]

一、凡本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学生均可凭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借阅图书。新调入的教职工凭人事处的介绍信到图书馆开通借书功能;新生入学后,由图书馆统一开通借书功能。

二、进修生、培训生及临时工作人员,凭学校相关用人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开通借阅服务。

三、借书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不慎丢失请及时挂失补办,以免被冒用造成损失。

四、凡我馆读者,因调动、出国、毕业、休学等原因离校时,必须到图书馆清还所借的书刊资料,签办图书馆离校手续。

五、未到图书馆办理清书离校手续而离校的读者,所借书刊资料,由其所在单位或放人单位负责索还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