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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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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借阅规则

2019-09-20  点击:[]

一、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一体化管理模式。凡持有一卡通的读者,均可入馆查询,借阅文献资料。读者个人的书刊、书包等物品可以带入库内(报警图书除外)。

二、各流通书库的图书可以办理外借手续,现刊、过刊、古籍阅览室的图书、期刊只限室内阅览。需要复印的书刊,凭借本人校园卡登记押卡后可以出库复印,但需当班归还。逢停电或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暂停借阅。

三、需进入各阅览室利用阅览桌椅时,须先在座位管理系统中选取座号,凭号入座。离座时请在触摸屏一体机上刷卡选择“暂时离开”或者选择“本次离开”。读者离开座位未刷卡或预约后未确认均记违规一次,满三次违规,系统自动列入黑名单。

四、借书权限:教师、研究生读者限借图书20本,职工限借8本,借期均为90天;进修生限借图书4本,借期180天;本专科生限借图书8本,借期30天。

五、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若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办理续借手续。过期不还而又不办理续借者,按天累计交纳资源过期占用费用。每种图书只准续借一次,时间同原借期。馆藏图书借出后,如遇特殊需要,无论到期与否,图书馆有权调回。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办理预约借书。

六、读者要自觉爱护图书,爱护公物,不得将图书丢失、污损、圈点、划线、批注和遗失,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室外,否则按借阅违规处理规则处理。

七、进入借阅室应着装整洁、大方,保持安静,请勿奔跑、打电话、大声喧哗,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文明使用图书馆,维护馆内卫生,禁止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吃食物、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纸屑杂物、污损墙面桌椅等。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争做文明读者。